时间: 2024-05-17 20:53:37 | 作者: 最新案例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贵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分决议书贵市监法令处字〔2019〕2号》,广西南兴塑胶管道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合格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分裁量基准一第(三)项,贵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分:责令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处货值金额2.1倍罚款伍仟零肆拾元整(5040.00元),上缴国库;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叁佰捌拾玖元贰角(389.2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合计伍仟肆佰贰拾玖元贰角(5429.2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2019年3月28日批次出产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规格型号:GY.305-20)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监督查看查验,查验定论为不合格(严峻不合格)。2019年5月10日我局法令人员直接送达查验陈说和查验成果奉告书(陈说编号:J19-T00009)给该单位,该单位在法定时间内未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法令人员在该单位制品仓库内未发现有上述抽检批次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
当事人2019年3月28日批次出产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规格型号:GY.305-20)管监督查看严峻不合格,出产批次产品数量2000根,成本价是1元/根,出售价为1.2元/根,货值金额按出售单价核算为2400元。监督查看批次产品均已出售无法追回,违法来得到的按赢利核算为389.2元。
本案对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规范,尚不行移交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根据证明:现场查看笔录1份、查验陈说1份、产品质量监督查看抽样单复印件1份、查询笔录1 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查看图片4张。
本案查询完结后,2019年8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贵市监法令告字[2019]2号《贵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奉告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说、申辩。
当事人出产出售不合格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制止出产、出售不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规范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契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有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应当契合该规范;”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出产、出售不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包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峻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的规则,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分裁量基准一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二)、处货值金额2.1倍罚款伍仟零肆拾元整(504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商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没款代收组织(代收组织名称:我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支行;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户名:贵港市财政局;账号:0517)。逾期不交纳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分决议,能够在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或许贵港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分不中止履行。